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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的意思解释

辯
  • 拼音biàn
  • 注音ㄅ一ㄢˋ

  • 部首辛部
  • 部外笔画14画
  • 总笔画21画
  • 常用字标准字体

  • 五笔UYUH
  • 仓颉YJYRJ
  • 郑码SESS
  • 四角00441
  • 结构左中右结构

  • 电码6589
  • 统一码8FAF

  • 笔顺丶一丶ノ一一ノ丶一一一丨フ一丶一丶ノ一一丨笔顺
  • 基本解释

    基本字义

    biàn(ㄅ一ㄢˋ)

    ⒈  见“辩”。

    统一码

    辯字UNICODE编码U+8FAF,10进制: 36783,UTF-32: 00008FAF,UTF-8: E8 BE AF。

    辯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    英文

    dispute, argue, debate, discuss

    康熙字典

    辯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 康熙筆画:21画,部外筆画:14画

    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
    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
    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

    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
    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
    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

    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

    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
    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

    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
    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音䇷。與貶同。《周禮·秋官·士師》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《註》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辯【卷十四】【辡部】

    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符蹇切文二

    说文解字注

    (辯)治也。治者、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、判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