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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ēngshāduó

生杀与夺

  • 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  • 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

  • 近义宠辱祸福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生杀与夺[ shēng shā yǔ duó ]

    ⒈  同“生杀予夺”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同“生杀予夺”。

    《通典·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
    郭沫若 《奴隶制时代》三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生杀与夺[ shēng shā yǔ duó ]

    ⒈  掌握生杀赏罚的大权。也作「杀生与夺」、「生死与夺」。

    《元史·卷一七五·张珪传》:「盖生杀与夺,天子之权,非臣下所得盗用也。」

    宠辱祸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