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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ǎng

寄养

  • 拼音jì yǎng
  • 注音ㄐ一ˋ 一ㄤˇ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寄养[ jì yǎng ]

    ⒈  把孩子托付给他人抚养。

    将婴儿寄养在她祖母处,自己进城工作。

    farm out; ask sb. to bring up one's child;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不在自己家里抚养。

    《敦煌变文集·秋胡变文》:“郎君,儿生非是家人,死非家鬼,虽门望之主,不是耶孃检校之人。寄养十五年,终有离心之意。”

    ⒉  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。

    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九:“其时本庄有一个小廝儿,祖家姓 言,因是父母双亡,寄养人家,就叫名‘寄儿’。”
    巴金 《家》七:“他的父母早死了。他寄养在伯父的家里。”
    午星 《一个红军女游击战士》:“这孩子出世后,便没有同我和 涣竞 见过一面,倘若他还活着,现在该是二十岁了。我们只记得他是被寄养在 宜春 南乡一带的。”

    ⒊  谓暂安置某处供养。

    《朱子语类》卷一三〇:“太祖 初定天下,将诸军分隶州郡,特寄养耳。”

    ⒋  谓将牲畜、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。

    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部二》:“江 北俵马之役最称苦累,而寄养之户尤多败困,要其所以,则侵渔多而费用繁也。”
    洪深 《香稻米》第三幕:“这个鸡是 陈金福 寄养在我们这里的,脚上的红布条子是做的记认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寄养[ jì yǎng ]

    ⒈  将子女暂时托人抚养。

    《敦煌变文集新书·卷六·秋胡变文》:「寄养十五年,终有离心之意。」

    ⒉  暂时安置某处供养。

    《朱子语类·卷一三〇·自熙宁至靖康用人》:「太祖初定天下,将诸军分隶州郡,特寄养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