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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ěi

给复

  • 拼音gěi fù
  • 注音ㄍㄟˇ ㄈㄨ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给复[ gěi fù ]

    ⒈  免除赋税徭役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免除赋税徭役。

    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﹝ 咸寧 元年﹞二月,以将士应已娶者多,家有五女者给復。”
    《北史·魏纪三·高祖孝文帝》:“﹝ 太和 二十二年﹞詔以 穰 人首归大顺始终若一者,给復三十年,标其所居曰 归义乡 ;次降者,给復十五年。”
    《新唐书·高祖纪》:“丙寅, 竇建德 伏诛。丁卯,大赦,给復天下一年。”
    宋 曾巩 《本朝政要策·水灾策》:“太宗 加给復之恩,赐糜淖之餉,以救其变。”